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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0800/2023-00025 主题分类:
标      题: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接入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      号: 佳建[2024]920号
发文日期: 2024-10-8 成文日期: 2023-12-07
关  键 词: 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接入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接入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14 15:10:2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接入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员单位、各县(市)住建局、建三江建设和交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报装便利度,结合《黑龙江省印发〈关于复制推广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的要求》文件内容,现将《佳木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接入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08

 

 

 

 

佳木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接入实施细则

 

按照《佳木斯市办理建筑许可工作专班优化营商环境第四季度攻坚克难行动方案》工作安排,全面提升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便利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黑龙江省印发〈关于复制推广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的要求》文件内容,通过对标先进地市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密切相关的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服务事项,按照“能并则并、能减则减、能优则优”的原则,融合打造“提前介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联合踏勘、并联办理、协同接入”市政公用设施报装工作模式,建立完善企业网上报装模块和信息推送机制,推进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全面“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推动实现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适用范围

佳木斯市城区市政道路管网覆盖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用户联合申请的供水、供热、供电、供气、排水、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和外线工程行政审批业务(不含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市政管网新、改、扩建施工),相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市场主体需求和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提供统一标准的高效优质服务。

本细则外线工程行政审批事项涉及自然资源部门的管线工程方案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含征询公安交警部门意见)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的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三、工作措施

(一)联合报装

1.前期主动介入。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在项目选址阶段或供地前,由自然资源部门将拟建项目信息推送至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根据水、电、热、气、讯、排水、有线电视等专项规划,对公用服务设施未覆盖的区域提前实施配套。(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建三江管委会,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以下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建三江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主动靠前服务,通过佳木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改系统”)实时获取项目信息,在工程建设项目用户(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前,主动上门对接建设单位接入需求,提供设计咨询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在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审批阶段,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时, 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征求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规划设计意见,各相关单位在线反馈。(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结束,市政公用服务单位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获取设计方案、图档等相关信息,提前谋划项目周边区域外线工程建设方案,同步开展外线工程设计方案编制等前期服务,为后续联合报装“无感”接入做好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2.先行外线建设。新建项目在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结束后,用户确认项目后续无规划设计变更,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同步跟进外线工程建设,确保在用户项目开工前,免费将市政公用服务管网铺设至地块红线内1米,完成验收接入。由以往“项目施工中接入”转变为“项目开工前免费接入”。实行市政公用外线工程前置建设服务,实现市政公用联合报装“零申请”“无感”接入。(责任单位: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3.实行一网通办。通过工程审批系统“一站式”功能模块,统一受理用户申请、转办、推送,各相关单位网上限时办理。实现各环节短信通知、信息互通共享、线上无纸化申请和电子证照结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4.实行一窗受理。实行“一窗受理”,推行“一站式”集成服务,实现报装接入事项只进一扇门。试行无差别受理公用设施报装服务,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组织综合窗口人员跨行业业务培训,鼓励公用服务企业共享营业网点,推动设施、人员等各类资源共享。(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5.集成办理。取消以往各市政服务单位单独的审核告知单,统一出具系统集成的通知书。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申报状态,符合“无感”报装的统一出具《报装同意书》。使用电子印章,形成电子证书。告知书或承诺书明确外线工程验收接入时间。由以往的“企业用户承诺”转变为“服务单位承诺”。(责任单位: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6.全程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受理窗口应当设立帮代办人员,免费为窗口申请用户提供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接入业务的全程帮代办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二)外线工程审批建设

1.实行合并办理。将原来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申请审批事项分头跑、多次办理的情形,通过工程审批系统整合为一表申请、网上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2.开展联合踏查。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确需涉及外线工程建设 的,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和行政审批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踏查,优化各自施工设计方案,并系统反馈踏查意见。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联合踏查结束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方案、管线工程规划图、绿地恢复方案的编制。(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3.精简申请材料。对各审批事项材料进行精简、优化、合并,整合成一张材料清单,取消外线工程涉及行政审批事项所需的申请表单。联合踏查反馈的意见作为申请事项依据。(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4.精减办理环节。公安交警部门现场踏查结束后系统反馈踏查意见,市住建部门办理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时不再征求公安交警部门意见。(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5.限时并联审批。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完成施工方案、管线工程规划图、绿地恢复方案的编制后,各行政审批部门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审批,各有关事项不得互为前置,相关部门完成审批后统一出具结果。(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6.统一证照结果。外线工程建设审批,行政审批部门不再分别出具原有审批证照结果,优化为统一出具《综合审批决定书》 (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使用电子印章,形成电子证书,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凭决定书开展外线工程施工,决定书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7.优化审批事项。

1)外线工程建设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推行承诺办理。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上传承诺书,免于提供施工作业方案,城管执法部门直接出具审查意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外线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推行容缺办理。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小于500平方米以下的外线工程,绿地恢复方案实行容缺受理,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部门直接出具审查意见。(责任单位: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3)外线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推行豁免办理。涉及市政公用服务外线工程,自然资源部门只需对管线工程方案进行审查,不再核发外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管线工程规划符合地下管线空间布局、管线安全间距、埋深等要求的项目,自然资源部门直接出具审查意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8.并行协同施工。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外线工程采用开挖形式施工建设时,局部路径相同或相近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联合踏查时同步优化设计、施工方案,根据管线规划路由、施工周期、 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在满足施工工期计划、工程质量、地下管线安全及技术标准等要求的前提下,协调有序同步开挖、同步安装、同步回填,有效减少各单位单独施工带来的重复开挖建设、反复进行修复的成本,最大程度减轻各单位负担,减少管线施工对交通通行的影响。因施工实际,需调整管线路由的,各单位应及时到自然资源部门变更备案。(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9.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对申请单位施工过程监管和承诺内容兑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承诺未兑现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承诺资格。对不按要求施工,自行修复不达标,验收不合格的,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10.外线联合验收。外线工程完工后,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完成外线工程验收,确保项目开工前具备接通条 件。符合时间节点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可开展外线工程联合验收,提高验收效率。(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11.延伸报装接入服务。不涉及外线工程或外线工程具备接 通条件的,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根据申请用户实际需求,提供预约开通服务。(责任单位: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四、职责分工

(一)市住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改革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调度推进、监督考核工作;拟定全市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接入办事指南、外线工程审批事项动态清单;负责建设佳木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联合报装“一站式”模块,协调督促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统一使用工程审批系统办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相关业务;负责外线工程系统管理和现场踏查组织工作;负责外线工程施工过程监管和承诺内容检查;负责排水报装接入工作。组织本级市政公用服务综合窗口的设置、管理和人员配备,监督各审批部门按时完成并联审批工作,协调解决联合报装接入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公共服务企业参与项目前期方案审查、规划审批优化等相关工作。

(三)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绿地、树木审批优化工作。

(四)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外线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审查及保障工作。

(五)佳木斯市各供水公司负责市政公用服务综窗联合报装接入受理和外线工程创建工作;负责供水报装接入工作;负责提供前期咨询、供水外线工程建设和开通服务。

(六)佳木斯市各排水公司负责提供前期咨询、排水外线工程建设和开通服务。

(七)佳木斯市各供电公司负责供电报装接入工作;负责提供前期咨询、供电外线工程建设和开通服务。

(八)佳木斯市各燃气公司负责供气报装接入工作;负责提供前期咨询、供气外线工程建设和开通服务。

(九)佳木斯市各有线电视单位负责有线电视报装接入工作;负责提供前期咨询、有线电视外线工程建设和开通服务。

(十)佳木斯市各供热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供热报装接入工作;负责提供前期咨询、供热外线工程建设和开通服务。

(十一)通信办负责通信行业电信运营公司管理协调工作,负责通信报装接入工作。

(十二)佳木斯市各通信运营公司负责提供前期咨询、通信外线工程建设和开通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实行专班推进机制,由办理建筑许可专班成立公用设施报装服务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完善工作制度措施,统筹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建立沟通联络、联合会商、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水电气暖信专营单位要根据“办理建筑许可”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攻坚方案要求,结合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明确专人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同时,强化信用支撑,完善审批与监管联动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三)强化技术支撑。佳木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设置市政公用设施报装流程,提升网上办理能力,企业申请信息可通过系统推送至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涉及行政审批的,同步推送至各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引导专营单位推进智慧化运营管理,推进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四)推进工作落实。市办理建筑许可专班要强化日常工作督导检查,对目标任务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工作进度不达标的,及时督导整改。要加强宣传引导,借助各级各类刊物、媒体等,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扩大知晓率,形成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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