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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0800/2022-00001 主题分类:
标      题: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地区用户高压电力接入工程资金分摊机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      号: 佳发改联[2022]17号
发文日期: 2022-10-24 成文日期: 2022-10-24
关  键 词: 高压电力,资金分摊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地区用户高压电力接入工程资金分摊机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27 20:34:46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地区用户电力接入工程资金分摊机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获得电力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现将《佳木斯市客户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摊机制办法行(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客户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摊机制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

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省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行业   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发改价格  2021】694号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  部署,按照《佳木斯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佳环办【2022】2号)文件要求,有效降低客户办电成本,

持续提升服务水平,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 )延伸投资界面范围

 

延伸外部电源投资界面范围:佳木斯市城镇规划用电范

围内电力接入用户的新装和增容(不含新建住宅小区项

),延伸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由佳木斯市政

府与国网佳木斯供电公司共同分摊。

(二)供电的接入方案

按照安全、经济和实用的原则,结合当地电网承载能

力,由国网佳木斯供电公司制定供电方案,优先采用公用线


路供电方式,按就近电源点(开闭站、环网柜或架空线)接入。

二、 费用分摊机制

(一)市政府投资范围

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建设费用按规定纳入

土地开发支出,由政府统筹,落实建设资金,确保市政配套

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

(二)国网佳木斯供电公司投资范围

1.专线客户,变电站内出线间隔及二次保护设备由供电

公司投资建设。

2.普通高压电力客户,以客户电源线路接入公用开关(环 )站或既有架空线路的连接点为投资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

供电设施(架空线路含柱开关、熔断器等开新设备及其他附属

设备)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

3.高压电能替代、电动汽车充换电项目,由供电企业投

资建设至客户红线。

4.低压电能替代、电动汽车充换电项目、小微企业、零

散居民用户,低压计量装置及以上供电设施由供电公司投资

建设。

5.其他低压客户(除电能替代、电动汽车项目,低压小

微企业、零散居民以外的客户):以公共连接点为分界点,

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

6.取消国网佳木斯供电公司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公司


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客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

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费、高压电缆震荡波

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

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

似名目费用。

(三)政府与国网佳木斯供电公司分摊投资范围

1.除涉及土地储备项目外的各电压等级用户电力接入工

程的费用由政府和国网佳木斯供电公司共同分摊。

2.除上述内容外,其他事项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照

相关规定确定投资范围。

 、资金来源及支付形式

佳木斯市财政局将电力接入工程投资资金纳入年度预

算,作为投资到红线项目的资金保障,年初将资金拨付国网 佳木斯供电公司用于电力接入工程实施,年末项目实施完毕

按竣工财务决算金额进行清算。

 、特殊项目处理

对于成片开发区域,其外部电力接入工程供该区域多个

土地受让方使用,电力接入工程可根据该片区多个土地受让

方用电需求统筹考虑,打包建设,费用按照相关比例分别纳

入该区域各储备土地成本,由土地成本开发实施主体会同相

关部门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明确电力接入费用方案。

五、 资产处置及运营维护


上述由政府出资建设电力接入工程建成后,应符合国网 佳木斯供电公司工程验收和接受标准,资产移交至国网佳木 斯供电公司,原则上无偿移交,视具体情况另行商议。移交 后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等相关费用由国网佳木斯供电公司

负责,纳入企业经营成本。

 、附则

本办法中的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相冲突处,按国家、省规定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如有新办法出台此办法自行废止。本办法由佳木斯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和国网佳木斯供电公司共同负责解释。佳木斯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在行政管理职责权限内涉及事项的 解释,国网佳木斯供电公司负责在电力服务业务范围内相关

事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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