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30800/2023-00010 | 主题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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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佳木斯中燃公司燃气价格及收费标准公示 | ||
文 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14 | 成文日期: | 2025-04-14 |
关 键 词: | 燃气价格、收费标准 |
天然气销售价格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供气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 收费透明度,更好地服务于用户,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我公
司特制定供气价格公示制度。
一、我公司严格按照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
天然气销售价格文件收取燃气费。
二、 依据《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佳发改价格[2022]5 号文件)和《关于联动调整居民用天然
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佳发改价格[2022]27号文件),当前天然气销售价格如下。
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在240立方米(含)以下,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53元;
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在241-360立方米(含)之间,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4.24元;
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在361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5.30元。
独立采暖用气的居民用户,学校、托幼机构、养老福利 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按居民生活用
气的一、二档平均价格执行,即每立方米3.89元。(2022年12月14日起执行)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5.41元。(2022年3月14日起执行)
三、 我公司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收费服务大厅公示板对 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公示和宣传,以便让广大用户了解供气
价格,同时接受用户对收费工作的监督。
四、如遇政策调整或其他变化,我公司将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关于联动调整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pdf
燃气公司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pdf
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