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分理所:
为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制定了《佳木斯市“N+居住权”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与居住权登记合并办理指南
2.不动产赠与与居住权登记合并办理指南
3.不动产离婚析产转移登记与居住权登记合并
办理指南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1日
佳木斯市“N+居住权”
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落实《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保护特定人群的居住权益,尤其是老年人和弱势群体,进一步优化居住权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适用情形
(一)非公证继承+居住权
办理非公证继承时,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要求继续享有居住权的,经继承人同意可以在办理继承同时设立居住权。
(二)赠与+居住权
不动产赠与时,经赠与人与受赠人协商,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的同时,同意为赠与人设立居住权。
(三)离婚析产+居住权
夫妻双方办理不动产离婚析产转移登记时,经离婚协议约定产权人同意为另一方设立居住权。
三、工作措施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科室、分理所要积极推进落实“N+居住权”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机制、防范化解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风险,切实把工作做实做好,让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二是做好登记服务。各相关科室、分理所要熟练掌握非公证继承+居住权、赠与+居住权、离婚析产+居住权的工作内容和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对于有意愿采用此模式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的服务对象,要做好业务指导,靠前服务,主动帮助服务对象做好申请材料准备工作,做到材料及时审核,证照尽早发放.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科室、分理所要通过宣传栏、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升“N+居住权”有关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引导服务对象自愿选择“N+居住权”办理模式。
附件1
办理事项: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与居住权
登记合并办理
一、办理流程
综合受理 - 审核发证
二、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窗口可直接填报);
2.继承人及居住权申请人身份证;
3.不动产权证书;
4.非公证继承公告、设定居住权协议;
5.不动产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收费标准
住宅:160元/件。
四、收费依据
财税〔2016〕79号;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登录网页端“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http://www.jmsbdc.org.cn;
2.关注手机端“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选择【办事大厅】模块,登录账号,选择【网上申请】模块即可进入办理界面;
3、现场办理:一窗申请受理、税费通缴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七、各办理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市行政服务大厅 地址:市政府八号楼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760821
向阳区分理所 地址:复兴巷12号
咨询电话:8705812
前进区分理所 地址:长安路65号
咨询电话:8708807
东风区分理所 地址:长安东路381号
咨询电话:8395871
郊区分理所 地址:友谊路275号
咨询电话:6705520
附件2
办理事项:不动产赠与与居住权登记
合并办理
一、办理流程
综合受理 - 审核发证
二、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窗口可直接填报);
2.赠与双方身份证;
3.不动产权证书;
4.不动产赠与协议、设定居住权协议;
5.不动产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收费标准
住宅:160元/件。
四、收费依据
财税〔2016〕79号;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登录网页端“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http://www.jmsbdc.org.cn;
2.关注手机端“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选择【办事大厅】模块,登录账号,选择【网上申请】模块即可进入办理界面;
3.现场办理:一窗申请受理、税费通缴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七、各办理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市行政服务大厅 地址:市政府八号楼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760821
向阳区分理所 地址:复兴巷12号
咨询电话:8705812
前进区分理所 地址:长安路65号
咨询电话:8708807
东风区分理所 地址:长安东路381号
咨询电话:8395871
郊区分理所 地址:友谊路275号
咨询电话:6705520
附件3
办理事项:离婚析产与居住权登记
合并办理
一、办理流程
综合受理 - 审核发证
二、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窗口可直接填报);
2.申请人双方身份证;
3.不动产权证书;
4.协议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提交法律文书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或协助执行通知书;
5.设定居住权协议;
6.不动产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收费标准
住宅:160元/件。
四、收费依据
财税〔2016〕79号;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五、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六、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登录网页端“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http://www.jmsbdc.org.cn;
2.关注手机端“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选择【办事大厅】模块,登录账号,选择【网上申请】模块即可进入办理界面;
3.现场办理:一窗申请受理、税费通缴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七、各办理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市行政服务大厅 地址:市政府八号楼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6760821
向阳区分理所 地址:复兴巷12号
咨询电话:8705812
前进区分理所 地址:长安路65号
咨询电话:8708807
东风区分理所 地址:长安东路381号
咨询电话:8395871
郊区分理所 地址:友谊路275号
咨询电话:670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