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范围
抵押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二、开通权限
(一)加入名录
1.融资担保公司提交申请;
2.市金融监管局审核确认;
3.加入名录。
(二)办理备案
1.融资担保公司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备案提交申请;
2.不动产登记部门为融资担保公司开通“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权限;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抵押权首次登记
(一)核对申请材料
融资担保公司核对、指导抵押申请人(申请材料、身份信息、填写《询问记录》)
(二)网上提交申请
融资担保公司在互联网端登录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进行操作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登记申请。
(三)登记部门审核
不动产登记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发送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对电子档案进行归档。
(四)登记证明领取
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领取:通过佳木斯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佳木斯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领取。
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领取:通过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自助打印设备领取。
网上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网上提交申请
融资担保公司在互联网端登录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进行操作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登记申请。
(二)登记部门审核
不动产登记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电子档案进行归档。
抵押权注销登记完成后:
1.原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他项权证)自动作废。
2.已取得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他项权证)的,由融资担保公司自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