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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制推广“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的通知(佳教联〔2024〕5号)

发布日期: 2024-05-31 14:09:46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佳教联〔2024〕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升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水平,保障教育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现推行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确保推广力度

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适用范围广,它的实现有利于扩大教育体系信用建设的内容,提升教育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信用佳木斯”教育信用频道是我市唯一执业信用档案的官方查证平台。通过“信用佳木斯”教育信用频道进行对教育从业人员的执业信用档案查询,了解信用情况,切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各单位应贯彻落实《佳木斯市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成立工作小组,开展复制推广工作,加大“信用佳木斯”教育信用频道的使用力度,做好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档案的备案工作,不断提升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水平,持续优化我市教育营商环境。

二、因地制宜,升级本地服务

各单位要加强统筹,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探索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办法应用场景,明确对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教育从业人员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根据采集并认定的执业信用信息和调研文件划分信用等级,用于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评价考核、评优评先时的参考条件,切实地保障教育从业人员的执业信用水平。

三、加强创新,做好经验总结

各单位在试点工作陆续开展过程中,要把“信用佳木斯”教育信用频道贯穿始终,开展技术培训,针对关键节点进行检测,做好实时跟踪数据,及时反馈,有效保证事前、事中事后对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工作质量,促进相关工作更好推广和实行。

四、注重效率,落实考评办法

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季度考评范围,考评办法坚持以各单位实际开展教育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工作的数量、比例、高质量反馈等为依据,结合考评规则,制定考核方案。按考核得分排序靠前自动评为优秀档次。

附件:

1.《关于开展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工作的简要介绍》

2.《佳木斯市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3.《教育从业人员执业信用报告模板》

4.《操作指引》

5.《系统软硬件配置》

6.《操作流程图》

7.《具体案例》

 

 

     佳木斯市教育局                佳木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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