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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批量登记“一表申请”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5-09-28 15:59:57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不动产批理登记是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的服务措施,对单一申请主体申请登记若干性质相同的不动产,办理首次、转移、抵押等登记事项时,通过一次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附件清单”的方式,高效办理批量不动产登记。

一、申请材料

(一)首次批量登记申请材料:

1.所需申请材料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南》所列材料清单;

2.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填写批理办理的要素相同的信息,如权利人、义务人、房屋坐落等,其中,在坐落栏中填写批量办理的件(宗)数,并标明“详见附件清单”。

3.填写附件清单:按照需办理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的顺序,依次填写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类型、面积、用途等信息。

(二)转移批量登记申请材料:

1.所需申请材料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所列材料清单;

2.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填写批理办理的要素相同的信息,如权利人、义务人、房屋坐落等,其中,在坐落栏中填写批量办理的件(宗)数,并标明“详见附件清单”。

3.填定附件清单:按照需办理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的顺序,依次填写不动产单元号、原产权证号、不动产类型、面积、用途等信息。

(三)抵押批量登记申请材料:

1.所需申请材料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所列材料清单;

2.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填写批理办理的要素相同的信息,如权利人、义务人、房屋坐落等,其中,在坐落栏中填写批量办理的件(宗)数,并标明“详见附件清单”。

3.填定附件清单:按照需办理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的顺序,依次填写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类型、面积、用途、被担保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等信息。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在窗口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和附件清单。

2.受理: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协助窗口工作人员录入信息和身份核验。

3.审核、记载登记簿:内部流程

4.发证

三、办结时限

批量办理20件(宗)以内的,1个工作日办结;20件(宗)以上、50件(宗)以内的,2个工作日办结。

四、佳木斯市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1.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市政府八号楼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454-6760821

2.佳木斯市向阳区分理所

地址:复兴巷12号  

电话:0454-8705812

3.佳木斯市前进区分理所

地址:长安路65号

电话:0454-8708807

4.佳木斯市东风区分理所

地址:长安东路381号  

电话:0454-8395871

5.佳木斯市郊区分理所

地址:友谊路275号

电话:0454-670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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