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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26 15:18:51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佳住积发〔2025〕2号

各科室(管理部):

现将《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审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7日

 

 

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审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流程,促进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服务科学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有效化解工作漏洞,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管办分离,促进公积金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提能力、转作风,以问题为导向,抢抓机遇,坚持以“善谋事、能干事、干成事”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勇于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推动能力作风再上新台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科学谋划、统筹推进的原则,坚持先市区后外县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

1.岗位设置

窗口综合受理岗8人、大厅专管员1人、综合复核岗4人、综合审批岗3人、业务档案管理岗1人。

2.工作流程

总流程: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综合受理后,随机派发综合复核,复核完成随机派发综合审批。

受理流程(线下):缴存人(单位)通过窗口提交相关业务申请材料(原件),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核查,确认齐全且符合政策法规后,予以受理并录入系统后提交复核岗(由电脑随机派发)。

复核流程:复核岗对受理岗、缴存人(单位)提交的业务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包括查验单位信息、身份信息、房产信息、贷款条件等,确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审批岗(由电脑随机派发)。

审批流程:审批岗对复核通过的业务进行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作出相应决定(完成审批的贷款业务由审批岗提交指定人员进行抵押录入贷款发放、后续归档)。

四、优化措施

1.推进网上办事: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线上办理,方便缴存职工办理业务。

2.落实告知承诺制:对于能够通过电子证照核验的材料,不再要求缴存职工提供原件;对于婚姻关系等无法通过电子证照核验的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

3.提高审批效率: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等手段,缩短审批时限。

4.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业务审批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金安全。

(1)大厅负责人、复核岗、审批岗需定岗定员,权限不能叠加(复核岗只能复核业务,审批岗只能审批业务,不能存在一个岗位既有复核业务,又有审批业务)。

(2)业务部门重新梳理缴存、提取、贷款综合审批业务范围、业务明细,与系统内查询名称保持一致。

(3)退回业务再提交后,仍然进行随机平均分配。

(4)市区与外县的“转办业务”只能转办一次。

五、责任分工

1.信息科负责工作流程的再造。

2.大厅负责各岗人员的调配和培训。

3.时间安排

2025年3月7日——2025年4月7日为研发阶段

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7日为调试阶段

2025年4月17日为正式上线阶段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此项工作是中心的重点工作,要全力以赴进行攻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集中技术力量和人员进行推进。

2.全面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责任到人,确保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3.加强沟通协调。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研发,强化培训,按照各自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业务综合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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