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48号)相关要求,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即日起废止《耐密植大豆大垄窄行栽培技术规程》等32项佳木斯市地方标准(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佳木斯市地方标准废止清单目录(32项)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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